各单位:
根据《hg8088皇冠师德考核实施办法》和《hg8088皇冠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开展2022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校教职工[含准聘制人员和外聘人员重要岗位(C1)人员],不包含各单位自主聘用的外聘人员,其中:
(一)所有教职工(含专任教师、管理、其他专技、专职辅导员、博士后、专职科研、工勤、C1等)不论来校时间长短,均须进行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
(二)在见习期内的本年度新来校人员,参加年度考核,所在单位只写评语,年度考核等次为“未定等次”,作为首次确定职称和职级的依据。
(三)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由党委组织部根据《关于开展2022 年度二级单位和中层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西电党〔2022〕36 号)具体组织实施,结果以学校党委考核结果为准。
二、考核内容
(一)师德考核
师德考核对照《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方向、爱国守法、文化传播、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言行举止、学术规范、公平诚信、廉洁自律、服务社会等方面。
(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本次考核遵循分类管理、分类考核的原则,由各单位结合岗位工作性质和特点具体开展:
1.教学科研类:主要指在职教师(含华山全职岗位)、博士后(不含在职博士后)和专职科研等人员,重点考核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及完成岗位任务等方面内容。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相关规定,教师日常指导学生学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各类竞赛展演以及开展“传帮带”等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畴。
2.管理教辅类:主要指专职辅导员、管理、其他专业技术、工勤和C1等岗位人员,重点考核履职情况、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及完成岗位任务等方面内容。
三、考核组织与实施
(一)学校负责指导和监督各单位的考核工作程序,审核各单位的考核结果,受理考核过程中的举报申诉事宜。
(二)各二级单位、二级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和相关系(所)负责组织实施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具体工作。
四、考核程序
(一)中层领导干部
登录学校“一网通办”,搜索“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填写和办理相关事项。
(二)其他教职工
1.个人填写
教职工于2022年12月31日前登录“人事信息系统” (https://xrs.xidian.edu.cn),在“常用应用”中选择“师德/年度考核”或直接在搜索栏中搜索“师德/年度考核”,根据填报说明,按系统提示操作步骤在线填写并提交,要求填报信息真实准确。
教学科研类人员可在“个人数据一张表”(https://me.xidian.edu.cn)对各类业绩数据进行核对修正并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业绩数据无误则无需修正。管理教辅类无需在“个人数据一张表”修改业绩数据。
2.单位考核
(1)各党支部、相关系(所)、二级党委(党总支)和二级单位于2023年1月6日前对所有教职工进行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并在“师德/年度考核”事项中完成线上考核等次意见的填写提交。在年度考核审核流程中,新增教学科研类人员“系所审核”步骤,各系所主任需填写建议考核等次。
(2)各二级单位对初步确定的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各二级单位于2023年1月9日前将所在单位《2022年度教职工考核表》《考核情况汇总表》下载(登录“师德/年度考核”系统,选择“人事干事组”,点击“表单管理-下载考核表”,可批量下载表单),双面打印并加盖所在单位和二级党委(党总支)公章后交至人力资源部408室。同时,将公示证明材料扫描发送到人力资源部邮箱:rscrsk@xidian.edu.cn。
3.学校审定
学校对师德考核结果和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审定,确定考核等次。
五、考核等次确定
(一)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数应不超过本单位实际考核人数的15%(含中层领导干部)。师德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年度考核结果应为不合格。师德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年度考核结果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其中,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数应不超过本单位实际考核人数(不含中层领导干部)的13%。参加年度考核实际人数(不含中层领导干部)为3人及以下的单位,每两年评选1名优秀等次人员。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师德考核可确定为优秀且不占用单位指标:
1.本年度内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师德标兵、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教学名师、优秀辅导员等荣誉称号者;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师德示范团队、师德先进集体等荣誉的团队成员(获奖团队或集体可推荐不超过2位教职工)。
奖项认定时间以正式文件或证书落款时间为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年度考核可确定为优秀且不占用单位指标:
1.本年度内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教学成果奖或省(部)级教学科研类二等奖及以上的前三名获奖者;
2.本年度获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者;
3.为学校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经学校认定者。
奖项认定时间以正式文件或证书落款时间为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师德考核结果应定为不合格:
1.出现师德禁行行为且当年度受到党政纪处分的;
2.当年度有其他性质相当行为的。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师德考核结果应定为基本合格:
1.受党政纪处分当年度已确定为不合格,本年度仍处于受党政纪处分期间的;
2.当年度出现师德失范行为,依据《hg8088皇冠师德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处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理的;
3.当年度有其他性质相当行为的。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年度考核结果应定为不合格:
1.师德考核不合格者;
2.专任教师岗位教授或副教授,未经批准在本年度内未承担本科生课程或研究生公共基础课程者;
3.造成教学、安全或其它责任事故,或违反国家、学校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者;
4.不服从组织调配或拒不接受工作任务者;
5.其它情形经学校研究年度考核结果应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的。
六、考核结果运用
(一)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材料将存入个人档案,作为聘期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职级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二)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6〕59)有关规定,次年1月起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三)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取消在职称评聘、岗位聘用、干部选拔、职员聘任、评优奖励、项目申报和研究生招生等方面的资格。
(四)非因处分原因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职工,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关系。
七、相关说明
(一)本年度退休、离职、开除、长期病假、长期不在岗等教职工不参加考核。
(二)本年度内校内单位发生变动人员由现任工作单位进行考核。
(三)经学校批准的校内借聘人员,由用工单位写出评语,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进行师德考核、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进行年度考核。经学校批准的校外借调、挂职、援青援疆援藏人员,原则上由用工单位或派出单位相关党组织写出评语,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相关党组织进行师德考核、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全年在校外非教学科研单位借调挂职等教职工不参加师德考核。
(四)各单位应结合年度考核工作核查人员在岗情况,按照《关于开展“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将核查情况统一报人力资源部。
(五)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参照本通知自行组织考核。
联系电话:
党委教师工作部 81891350
人力资源部 81891872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部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