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17年秋季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
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物理与学院2017年秋季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 复试工作小组
组 长:郭立新
副组长:邵晓鹏
成 员:曾晓东 张建奇 张民 韩一平
招生工作地点:北校区西大楼III-419 联系电话:029-88202554
二、复试基本要求
报考专业
| 总分
| 外国语
| 数学
| 专业课
|
光学工程
| ≥170
| ≥40
| ≥40
| ≥40
|
物理电子学
| ≥170
| ≥40
| ≥40
| ≥40
|
无线电物理
| ≥170
| ≥40
| ≥40
| ≥40
|
光学
| ≥170
| ≥40
| ≥40
| ≥40
|
复试成绩<60分不予录取。
三、招生计划
全院2017博士招生计划
| 21
|
协同创新博士指标
| 4
|
春季已录取博士数量
| 10
|
四、复试安排
光学工程、物理电子学组:5月18日下午2:30,北校区西大楼III-421(复试人数6)
无线电物理、光学组:5月21日上午9:00,北校区西大楼III-421(复试人数11)
申请审核制材料公示:5月17日,西大楼III-421
监督举报电话:029-88202558
五、注意事项
1、复试只有综合面试,无笔试。
2、复试完成之后,请各位考生务必于复试当日将复试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毕交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西大楼III-419)。
3、参照初试及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4、请考生复试时携带身份证。
物理与学院
2017.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