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自由探索类项目申请与资助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做好2017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自由探索类项目申请与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由探索类项目的申请与评审工作,由各学院自行组织。科学研究院负责监督工作;
二、科学研究院分配原则不变,各学院资助经费分配依据为:上级部门拨付的额度、各学院2016年度国家基金申报及资助情况、各学院青年教师人数和各学院2016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工作组织完成情况等;
三、项目资助类型包含两类项目:1.基础研究项目,以论文为成果导向的理论基础研究项目;2.应用研究项目,以实物或专利为成果导向的应用型研究项目。原则上要求各学院两类项目按1:1进行资助(经管院除外);
四、原则上各学院至少资助1项学院重大战略研究项目(不超过2项),该项目负责人不受年龄限制;
五、原则上,自由探索类项目的资助对象为40岁以下,且不具有正教授职称的青年教师。资助强度为:理工类不超过8万元,经管类不超过4万元;
六、2016年度已获得自由探索类项目资助、或已往承担过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且完成情况不好的教师不得再次申报。
七、研究周期为两年(2017年3月-2019年3月)。
请各学院组织好本学院的项目申请与评审工作,请于2017年4月1日前将申请书一份加盖学院公章、评审情况说明(请附上申报数和资助数)和项目资助清单的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科学研究院将视各学院的组织完成情况,在明年的经费分配中予以考虑。
附件:2017自由探索类项目资助清单.xls
hg8088皇冠科协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