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学院相关教师:

按照人事处《关于2013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学院将组织2013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本次考核工作以各个教研室为单位进行,各教研室主任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业绩。

二、考核比例

1、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应控制在各教研室实际考核人数的13%以内,各教研室优秀等次指标分配见下表。

单 位

人数

人数的13%

各室优秀等次指标

激光技术系

19

2.47

2

红外技术系

22

2.86

3

电波研究所

27

3.51

4

应用物理系

21

2.73

3

物理实验中心

24

3.12

3

实践教学中心

6

0.78

1

机关

20

2.6

3

合计

139

18.07

19

2、本年度内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以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者;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或国家级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前三名获奖者(以证书时间为准);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前三名获奖者,其考核等次一般应评定为优秀,且不占各教研室优秀指标。

4.对本年度新进校的工作人员,在见习期间,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三、时间安排:

请各教研室妥善安排好本年度考核工作,并于2014年1月7日前将各室考核登记表(考核登记表须A3套印)统一交至西大楼3区415,联系电话:88202558。

201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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