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流原则
1.尊重学生选择。尊重学生自身发展需求和选择,鼓励学生根据自身情况提出分流申请。
2.学业成绩择优。在尊重学生选择的基础上,以学业成绩为主,综合考核学生的沟通协作、科学研究、创新创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3.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分流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4.资源利用最优化。充分考虑专业、师资、实验室等教学资源状况,合理确定卓越班分流学生规模,要有利于教学的组织与实施,保障人才培养质量。
二、组织与领导
物理与学院成立卓越班分流工作小组,负责我院卓越班分流工作的组织、考核、审定、咨询、申诉与处理及分流细则的修订等工作。
组 长:邵晓鹏 独国社
副组长:周慧鑫 黄军荣
成 员:王炳健 刘德连 王晓蕊 朱江峰
秘 书:胡晓娟柴亚茹
三、分流时间
卓越班共设置两次集中分流,第一次分流安排在第4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请在6月28日前将《自愿分流退出卓越班承诺书》、综合素质加分材料交给班长,统一报送至南校区图书馆B-423办公室胡晓娟老师处,7月5日对综合素质得分进行公示,7月12日-14日公示分流结果。
四、分流方式
1.自愿申请分流退出卓越班一贯制培养计划;
2.根据以学业成绩为主的综合评价分流退出卓越班一贯制培养计划:综合评价得分低于75分或必修课程存在不合格者。
五、分流去向
经过分流退出计划的学生转入卓越班所在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的普通班学习。
六、申请方式
提交《自愿分流退出卓越班承诺书》,见附件1。
七、综合评价
综合测评成绩(满分120分)由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能力成绩和“学科竞赛突出贡献”加分组成,其中学业成绩满分100分,综合素质能力成绩满分10分,“学科竞赛突出贡献”加分10分。
(一) 学业成绩
1.学业成绩由必修课程和专业限选(方向选修)课程构成,计算方法为:
学业成绩=∑(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2.在涉及成绩排名计算时,重修或补考通过的成绩按60分(百分制)计算。缓考成绩按参加下一年级正考获得的实际成绩计算。
3.学业成绩认定截止时间为7月6日24:00,因特殊原因成绩未及时上传的科目不纳入成绩计算。
4.大学英语因初级、中级、高级班所修课程课号、内容不同,无法进行归一化,故不纳入成绩计算。
(二) 综合素质能力
综合素质能力认定范围主要包括科研成果(包含SCI、EI等论文)、增强型课程、学科竞赛、发明创造、社会服务与社团活动、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情况以及充分体现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素质能力加分标准详见附件2,综合素质能力加分的评定详见附件3。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综合素质能力评定的指标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三) 学科竞赛突出贡献
学科竞赛突出贡献参考《hg8088皇冠学科竞赛成绩优胜者表彰奖励办法》进行加分;已纳入“学科竞赛突出贡献”的奖项不再参与其他模块加分计算。
八、分流后课程认定
(1)卓越班和普通班相同或者相似的课程直接认定;
(2)普通班培养方案中必修课但卓越班培养方案中没有的必修课程需要在后续学期中补选;
(3)选修课直接认定为选修课;
(4)卓越班中已有但普通班培养方案中未有的必修课由学生选择认定为必修课或者选修课。
课程认定由学生主动申请后,学院进行处理。
九、咨询和意见反馈电话:81891619胡老师(成绩计算);88202554柴老师(意见和建议)
物理与学院
2021年7月2日